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围绕区委和上级院工作部署,坚持以“抓落实”为工作重心、“高质效”为工作主线、“强素能”为鲜明导向,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办理各类案件954件,其中刑事案件680件,民事案件94件,行政案件94件,公益诉讼案件54件,其他案件32件。
一、着眼稳定发展,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依法惩治强奸、盗窃、诈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深入分析案件背后发案原因,针对麻醉药品失管后滋生涉毒犯罪、高校“去极端化”宣传教育不到位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帮助相关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检力下沉”工作要求,选派21名检察官包联88个社区(村),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切实化解群众纠纷。
主动靠前服务经济发展。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派员常驻“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检察综合服务中心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解决法治需求。积极开展反洗钱专项行动,针对我院办理的涉毒、涉非法集资类案件,追加洗钱犯罪1件1人,监督立案1件1人,涉及金额1200余万元,有力维护金融秩序。会同区工商联成立“检企联络服务站”,全力搭建助企平台。在办案系统中为涉企案件“贴标”,重点关注、快速推进,办理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案件10件,办理小微企业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件4件,为企业挽回财产损失300余万元。
宽严相济推动犯罪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犯罪预防和治理,依法规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94.42%,切实减少对抗、增进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184人;对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20人。
二、深耕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履行检察使命
全程参与做好刑事检察。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4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80件次,纠正漏诉3人,对阮某某组织卖淫罪追加遗漏犯罪事实,刑期由原来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增加到有期徒刑十年。会同区公安分局、钢城公安分局清理“挂案”18件。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针对审判环节文书送达超期、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发出纠正意见5件次。向区委政法委专题报告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在区社区矫正中心挂牌“检察官联络室”,督促整改社区矫正不规范问题19个,对3名严重违反社矫监管规定的罪犯监督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办理白某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等职务犯罪案件4件,核查司法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线索并移交上级院立案1件,助力反腐败工作大局。
提质增效做好民事检察。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9件,审判程序违法案件7件,执行监督案件2件,支持起诉案件46件。开展民事公告送达专项监督,针对公告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制发类案检察建议推动整改。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排查出4件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线索,依法督促整改,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创新运用“支持起诉+实质性化解”,积极解决七旬老人陈某与某房产公司纠纷,督促房产公司分期归还老人12万元房款。运用调查核实权发现市检察院交办的苏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存在“砍头息”虚假诉讼情形,及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中级法院已采纳并裁定再审。
突出重点做好行政检察。深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类案监督,发现56起行政处罚案件在公示阶段存在泄露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隐私的情况,依法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做法被自治区检察院通报表扬。对法院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积极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对61名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昭示“不刑”不等于“不罚”。自主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漏管”专项监督,排查出4名脱管漏管人员,督促公安机关加强管理,该案例相继被自治区检察院、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评为典型案例。
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开展“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源净水”专项监督,立案11件。针对我区某河道私搭乱建、垃圾遍布等问题,与区水务局进行磋商,推动问题整改解决。联合区园林局设立白鸟湖湿地保护小区公益诉讼检察观察点,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加强兵地协作,与乌鲁木齐垦区检察院、三坪垦区检察院签订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合作共建协议,携手保护公共利益。针对部分停车场向军车收取停车费等问题,联合乌鲁木齐军事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依法保障军人权益。
三、坚持司法为民,在解决急难愁盼中坚守检察初心
细心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认真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持续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信访、咨询52件次,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回复。加强检察听证工作,对有较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邀请人民听证员参与听证79件次,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积极探索多元救助模式,同区民政局、妇联、残联等单位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联合上级院向5名因案受损、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6.58万元,持续传递检察温度。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28件40人。与区人社局建立“检察监督根治欠薪”协作机制,帮助30名农民工讨回82万元工资。针对213家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设置不规范、无故被占用等情况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解决并共同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合作机制,助力残疾人便利出行,做法被学习强国转载。对11家养老机构、产后康复中心开展调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食品药品过期、评估人员无资质、护理人员健康证过期等4类安全隐患,切实维护老人、妇女合法权益。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法治教育,21名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讲23次、覆盖学生5000余人,自编普法课程《“依法带娃”,做新时代好家长》入选全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精品课。
四、注重素能提升,在锻造过硬队伍中强化检察自觉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全院政治理论学习14次,开展党建活动12次,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15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讲廉政党课4次,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7件次,依托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429场、接待干部群众1.5万余人次,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持续加强素能提升。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法律职务7人次,开展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职级晋升12人次,切实激发队伍活力。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参加上级培训20次,举办专题业务讲座7场、“求知课堂”12期,组织庭审观摩评议活动25次,与西南政法大学、新疆大学法学院开展检校共建4次,持续提升干警素能。我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官微荣获“年度优秀基层政务微博”,3名干警入选全疆检察机关人才库,3名干警获得全疆、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荣誉,4篇调研文章入选省级、市级刊物。
持续加强外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题询问,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5人次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访15名代表委员,当面听取意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检务公开,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97件次,接待律师阅卷102人次,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还不够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部分干警司法理念、履职能力、职业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和上级院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聚焦忠诚履职,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抓好“三个管理”,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全员考试,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二、聚焦发展大局,以更大力度服务中心工作
落实落细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各项措施,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和报复社会的重大恶性、极端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持续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服务自贸试验区和国际陆港区建设,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
三、聚焦公正司法,以更严标准深化法律监督
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强化大数据赋能,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全过程监督。加大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执行活动、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做实行刑反向衔接。紧盯公益损害突出问题,突出“精准性”“规范性”,把握“可诉性”标准,务实推动深层次监督。
四、聚焦群众期待,以更实举措做好检察为民
关注老年人、妇女、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严惩侵害权益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进一步强化检察听证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加强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全力做好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各位代表,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拼搏进取、担当作为,为推动经开区(头屯河区)成为乌鲁木齐高质量发展主引擎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