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4年9月30日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郑会建同志任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飞三级主任科员;
郭雪琴同志任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其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职务;
免去梁明同志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职务;
免去张振军同志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正科级检察员职务。